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、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。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
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》第三条,公共场所的空气、微小气候(湿度、温度、风速)、水质、采光、照明、噪音、顾客用具和卫生设施应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
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公共场所的发证监测、复证监测和经常性卫生监测。发证监测和复证监测是指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的卫生状况进行监测,评价其卫生状况,确定是否发放卫生许可证。
业务范围:
(一)住宿场所:包括宾馆、酒店、旅店、招待所、度假村等;
(二)沐浴场所:公共浴室(含桑拿、浴室、洗浴中心、足浴、温泉浴、SPA休闲中心等);
(三)美容美发场所:理发店、美容店;
(四)文化娱乐场所:影剧院、歌舞厅、音乐厅、录像厅、卡拉OK、游艺厅(室)等;
(五)体育场所:游泳场(馆)、健身室等;
公共场所是指人们经常聚集、供公共使用或服务与人民大众的活动场所,其特点就是人口集中,相互接触频繁、流动性大等。设备物品被重复使用,容易造成污染,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在,容易造成疾病传播等。由于可见,公共环境质量与人群健康水平密切相关,进行对公共场所卫生检测也是非常有必要的。
公共卫生微生物检测项目
细菌总数、总大肠菌群、粪大肠菌群(耐热大肠菌群)、真菌总数、β-溶血性链球菌、嗜肺军团菌、溶血性链球菌、空调风管内表面微生物等。